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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宿迁探索构建市县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发布时间:2023-12-19 20:19:59

宿迁市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导向,从紧抓落实协调监督职责、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协调监督标准等重点工作为切入点,创新探索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一是厘清“三张清单”,明晰职责权限。厘清主体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并将单位账号与所属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录入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半年,完成全市3514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版执法证件和6483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审核,清理回收447名不具有执法资格或离开执法岗位人员证件。建立行政执法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行政执法“三张清单”、执法卷宗评查、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应用情况列为年度重点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权责清单,制定《宿迁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细化分解32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确立日常监督、案卷评查、执法评议、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协调行政执法争议等监督方式,确保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探索试点先行,规范监督标准。统筹推进体系建设,指导泗洪县出台《关于建设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监督模式,并明确13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求下沉乡级执法监督机构,打通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泗洪县出台《泗洪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检查)程序工作规范指引》《泗洪县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等制度,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建立一体化考核机制,建立“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一体化考核体系,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督察目标任务。围绕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质效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建立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与文件备案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衔接互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与纪检监察的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等机制,对执法监督经验做法和典型诉讼复议案件进行通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果。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完善行政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行为动态监测,在泗洪县探索推行“一案一卡”监督制度,向相对人发放执法监督联系卡,方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明确案件回访比例、回访人员、回访结果处理等内容。拓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渠道,组建体系完备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家等社会力量中选聘20名市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全市遴选设立20家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时收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延伸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触角。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采取执法监督人员跟随参加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评价总结,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通过“面对面评”的方式,在事实认定、证据采集固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现场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实现快速规范执法业务,高效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截至今年9月底,已经完成对交通、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监督。

(周艳丽)